各位親愛的參賽者您好:

首先恭喜學生組初賽晉級的各位選手們,期待大家在總決賽會有更亮眼的表現!

在此特別要請晉級的選手及職業組的參賽者們注意,

根據消防法14-1條規定:

 

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,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,

非經場所之管理權人申請主管機關許可,不得使用以產生火焰、火花或火

星等方式,進行表演性質之活動。

前項申請許可之資格、程序、應備文件、安全防護措施、審核方式、撤銷

、廢止、禁止從事之區域、時間、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,由中央

主管機關定之。

主管機關派員檢查第一項經許可之場所時,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

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;管理權人或現場有關人員不得規避、妨礙或拒

絕,並應依檢查人員之請求,提供相關資料。

 

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120001

因此,在接下來的兩天 8 / 6、8 / 20比賽,禁止使用火類相關的表演,特此公告,如有不便,敬請見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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